受宜宾市康复医院委托,宜宾市宜民社会事业有限责任公司代市康复医院开展非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行政管理人员一名,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专业:行政管理相关专业;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工作要求:熟悉医保和医疗卫生工作环境,能够胜任项目管理工作;
其他条件:有驾照,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退役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所需资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熟悉医保和医疗卫生工作环境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相关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2.报名日期: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8日18:00时截止。
3.报名地址:宜宾市民政局办公楼8楼803办公室
4.联系电话:2382906,联系人:游佳丽,13402849485。
(二)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体检。面试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政审。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因放弃体检、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二)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宜宾市宜民社会事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5日